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主力軍。 在國有企業改革中,為了調動國有企業發展的積極性,進行了薪酬制度改革。 但是,由于部分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中制度設計不合理,缺乏科學依據,管理權限設置不科學等原因,導致一部分國有企業薪酬改革中高管薪酬明顯偏高,與其所承擔的責任極不相符,而且與其承擔的風險不成比例,甚至不必承擔任何風險,這不利于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因此,分析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尋找有效的解決方案,促進國有企業改革的順利開展。
一、國企薪酬制度改革的難點分析
(一)國有企業薪酬制度設計不科學
為了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調動國有企業員工的積極性,對國有企業進行薪酬改革,重點是針對國有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在設計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體系時,顯然是不合理的。首先,不同國有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差距很大。從管轄權的角度來看,中央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高于省屬國有企業的薪酬;從企業所從事的不同領域來看,金融企業高管人員的薪酬要高于實際企業。其次,同一家國有企業的內部薪資差距很大,這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系統中不同區域之間的經濟差異很大,這導致企業內部薪資分配差異很大;另一方面,同一地區不同級別的高管人員之間,高管人員與員工之間,員工與員工之間存在很大差異。此外,同一會計單位內部薪資也存在明顯差異。在薪酬制度設計中,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高管薪酬制度設計存在很大差異,與他們承擔的責任和風險不成正比。
(二)績效考核缺乏科學依據,薪酬分配差距較大
國有企業內部績效考核是自己自行制訂的,這是薪酬管理的關鍵內容,也是考核的難點。 各級都有評價和分配的管理權限,都可以從自身利益出發,以分配的方式向管理決策層傾斜。 結果,薪酬分配出現了層層遞減的現象,到基層所剩無己, 這種績效考核方法缺乏科學依據,無法整合。做事不拿錢,做事不拿錢,基層一線員工付出最多, 獲得最少,影響基層的積極性,不愿意在基層一線工作,而試圖進入管理層,基層不穩定,不利于企業發展 。
(三)薪酬考核不能做到公開透明,制度缺乏有效監督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 但是,在國有企業績效考核中,由于管理層分配權限大,缺乏應有的監督與互動,導致這部分員工憑借自身的力量參與了績效考核的分配。 為了在績效考核的分配中獲得更多的利益,管理層一方面制定了有利于管理層獲取利益的目標,另一方面,管理體系傾向于自己分配利益,即導致大多數員工的利益無法得到保證。 而且,這種薪資考核不公開透明,缺乏有效的監督,形成了新的不公平分配。
二、完善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的思路建議
(一)做好國有企業薪酬制度管理的頂層設計,保證制度科學合理
首先,國資委要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薪酬制度管理改革的統一規劃,從宏觀層面做好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要保證薪酬制度科學合理,體現公平公正。其次,鑒于國有企業的國有性質,在設計制度薪酬時要與同期公務員工資相協調,保持二者之間適度平衡。最后,國企薪酬要與其實際履行職責相匹配,薪酬管理要體現個人能力,而非公有權力,因此,在制訂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時要考慮國有企業公有權力的影響因素,將之排除在薪酬管理的范圍之外,不能將之歸結為個人績效范圍,使薪酬管理與能力掛鉤,體現出薪酬的激勵作用。
(二)加強績效考核分配管理,防止績效分配上差距過大
為了強化績效管理的作用,應當對績效考核分配采取科學方法,一方面,要真正體現公平公正,起到激勵作用,另一方面,不能使分配差距過大。要采用薪酬保底與績效封頂措施,防止績效分配被濫用,起不到激勵效果。同時,在績效考核中,要根據企業實際合理制訂考核項目,應當將考核項目和考核收益盡量向基層傾斜,向一線傾斜,充分調動全體基層員工的積極性,筑牢國有企業的發展根基,根基穩,才能保證國有企業發展長久。
(三)建立薪酬管理監督機制,保持薪酬分配公平透明
要加強對薪酬分配管理的監督,防止管理人員在分配中與與基層、一線員工競爭中的牟利行為。 為了限制管理人員使用分配權謀取私利,有必要加強對薪酬分配管理的監督。 首先,在制定分配計劃和相關分配制度時,企業必須向有關部門備案,并對績效評估目標進行良好的描述。 其次,在進行績效考核時,必須在實施前將考核結果上報有關部門審批。 三是要加強績效考核檢查現金狀況,防止企業在執行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以確保薪酬分配的公平公正。
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搞好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對促進國有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要保證薪酬制度科學化,加強對國有企業薪酬分配的監督管理,防止管理層濫用管理權謀取私利,以確保薪酬分配的公平合理,從而促進國有企業的發展國有企業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