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國有企業法人治理體系是“國資監管體制改革”的重要一環,對夯實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撐作用;同時,也是充分依照《公司法》賦予“法人治理體系”,理順“政企關系”,夯實“國資監管”責任,保障企業法人主體地位,實現國有企業“市場化和企業化”經營的重大制度安排。
??健全法人治理體系同樣對國有平臺公司在面對“不同產權結構、不同所有制形式和不同法人主體”時,實現集團管控的“分層、分類和合規管控”的有效途徑,避免集團總部通過“行政命令管控和職能管控”給下屬子公司帶來潛在的不合規性,甚至是侵占子公司法人主體地位,引發潛在的“權責不對等”的弊端。
1. 開展法人治理體系梳理
2. 組織各法人主體訪談,確定法人治理體系建設目標
3. 開展法人治理體系設計
4. 開展法人治理架構規劃
5. 開展法人治理機制設計
6. 輔導“公司章程”核心要點設計
7. 開展“三會一層”議事規則和工作細則設計
8. 法人治理體系文件匯編
9. 輔導法人治理體系運營
1. 《公司法人治理體系》
2. 《公司章程》
3. 《“三會一層”權責清單》(含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總經理權責清單)
4. 《“三會一層”議事規則》
5. 《“三會一層”工作規范與主要流程》
6. 《董事會下設專業委員會工作規范》
7. 《董事會秘書崗位職責》
8. 《外派產權代表管理辦法》
9. 開展用戶培訓
1.法人治理體系
2.法人治理架構
3.法人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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